公司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日前已经正式启动,今年3月底前将完成会员入会和互助金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旨在通过互助这一形式,提高公司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由职工个人自筹资金、公司行政和工会资助部分资金,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公司每年度从福利费中拨付100万元资助,工会每年度从经费节余中拨付50万元资助,在职会员每人每年缴纳互助金不低于100元,内退及正退会员每人每年缴纳互助金不低于50元。由公司职工自愿发起、工会牵头成立的金钼集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目前已经在华县民政局成功注册。公司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内退及正退职工,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愿缴纳互助金的,均可申请入会。 会员互助期内住院、门(急)诊抢救、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医疗费(自费药品除外)超过1万(含1万)元的,由互助金救助50%。会员每个互助期内救助不受就医次数限制,剩余医疗费累计核算,按规定比例救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会员符合救助条件,医疗费在救助范围内的,每年11月31日以前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救助申请,内退及正退会员向离退休管理中心提出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