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和廉洁从业,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公司纪委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切实做到早预防、勤提醒、常监督。
〔约谈对象〕
(一)公司党委任命和管理的所有党员领导干部;
(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干部;
(三)视情况可延伸到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人员;
(四)其他需要约谈的人员。
〔约谈类型〕
分工作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三种类型。
〔约谈情形〕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比较集中的;
(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在作风、效能、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六)领导班子成员或分管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七)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或者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掩盖、袒护以及对上级批示案件查办不力的;
(八)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行约谈的
〔约谈程序〕
凡需实施约谈的,由公司纪委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提出约谈建议,报公司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公司纪委做好与约谈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约谈一般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内容、时间和地点等;
〔约谈内容〕
(一)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
(二)向约谈对象了解相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约谈对象对约谈人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作出说明并明确表态。
〔约谈纪律〕
约谈人:
(一)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二)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有关情况,确保谈话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约谈对象的人格尊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约谈对象泄露约谈内容之外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发现泄露问题要严肃追责;
(四)约谈时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约谈对象:
(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书面向公司纪委请假说明,并进行补谈;
(二)如实陈述说明,正确对待组织的批评和帮助,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不得事后追查甚至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